好长时间没写东西了,近段时间看到层出不穷的酒后驾车而酿就的血淋淋的惨祸,不禁脑袋发懵,腿发软,再也没有上街去的观察力和行动力,能动的只有双手,能做的只有提起笔来为车轮下的亡灵写点没有丝毫力量的文字,也为活着的人写点东西——既为成人、也为孩子;既为穷人,也为富人(富人也有徒步代车、横穿马路的时候罢)。
酒是世界性的饮品,酒精对人的神经的麻醉作用大概不因肤色和民族的不同而不同,酒后驾车也算是世界性的通病,毫无例外都要受到惩罚——或轻或重罢了。
我们国人的感觉——尤其是穷人的感觉——中国的酒后驾车似乎太多了,光是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就让媒体记者忙得气喘吁吁,就让警察们忙得焦头烂额,更不用说那些还没有造成后果的酒后驾车的幸运之“鱼”了。
为什么中国的酒文化如此盛行——我们不去探究;
为什么中国的酒后驾车如此频繁——我们不去深究;
我们只去想如何控制酒后驾车的发展,乃至杜绝。
一、我们首先想到了法律——法律的宽泛无疑是酒后驾车的壮胆剂。
的确,我们的法律对待酒后驾车者太仁慈了,一次次宽大处理让他们放杯畅饮,更不用说那些有钱的主更不把罚款放在心上。可是我们知道,在美国,“豪门女”希尔顿集团的“公主”帕丽斯·希尔顿因为酒后驾车被判入狱45天。在我国香港地区,明星梁家辉因酒后驾车罪被判处囚禁2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罚款1万港币、停牌3年……
既然有资本主义的法律在前面领路,为什么我们的法律还对他们如此开恩,甚至是一片空白。是不是又是中国特色的新内含——对犯罪者更民主、对弱者更无情。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既然酒后驾车如此频繁,人大代表们是不是有修改法律乃至制定新法的迫切性——也许没有,因为他们都坐着车。
如果要修改法律,和外国的法律一个标准,恐怕还是不行,中国人的事情往往得矫枉过正。要不然,人情一渗入,又是雷声大、雨点小。
我们的法律需要迫切重新界定“车祸”的种种后果:
那些是一般意义上的车祸?
那些是过失杀人——而又不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那些是故意杀人——车分明已经成为某些人的杀人工具。
如何定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看伤害的人数还是犯罪的过程还是犯罪的动机?
酒后驾车算不算故意杀人——喝酒之后是糊涂的,喝酒之前可是清醒的呀。
总之,法律要让酒后驾车的人在喝酒之前就感到害怕,喝酒之前不怕,喝酒之后就更不怕了,他不光不怕超速,也不怕斑马线、甚至也不怕警察——媒体就有记载一个酒鬼驾车迷了路下车向交警问路的现实版笑林故事,不过这位司机大哥还算清醒,还知道人是人,路是路,人和路不一样。
当群情汹汹,要求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严惩凶手时,警察说他们没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动机——连酒鬼也会哈哈大笑。他们喝得烂醉如泥,啥动机也没了,光有动力;即便真的有动机,他们也会借着酒气,大肆屠杀,然后振振有词地说他没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动机,酒有罪,他无罪啊。
看看下面两个片段,你就知道“动机说”是多么愚蠢:
杭州保时捷撞死17岁女孩一案中,肇事者魏志刚的父亲说,“儿子平时不太喝酒的,一喝酒就过敏,那天是和同事聚餐,就喝了一点,不多,就一杯酒。”在成都孙伟铭一案中,孙说“事发当时,我整个人喝得迷迷糊糊,完全没有意识,根本就不是故意要越双实线的。除了犯下这次严重的错误外,我自认还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求生的机会。我希望能用余生对死者的家属进行补偿,我还年轻,才30岁。”孙的父亲说,“他们一家人都不喝酒,儿子很孝顺,为人也很不错,也很有责任心,曾经资助过一个贫困学生。孙伟铭一直都有很强的上进心,由于一直想在事业上闯一闯,所以他现在30岁了还没有结婚。”读一读就想朗朗大笑。就像老师审问两个打架的小孩子,两个小孩子都指着对方说“他先打我”。一切犯罪者都敢厚颜无耻地自我标榜:我是清白的,我是有责任心的,我是有爱心的。说到孙案,不由得说点题外话:孙的父母愚蠢之极,坐着醉酒儿子的车,竟然没有丝毫阻挠。可以说孙的这次死亡与他的父母关系重大,当他们含泪送别儿子的时候是否这样想。
二、谁送酒谁承担连带责任——让“三碗不过岗”到处飘
酒后驾车固然是当事人的错,但是酒店饭店也有责任,是他们把大量的酒送给了当事人,如果他们有着对社会的责任心,有着对当事人的爱心,他们就应该控制当事人的饮酒量——即便喝了,但不多,即便酒后驾车了,对社会的危害性也不大。在这一点上,酒店饭店不光要竖起“三碗不过岗”的牌子,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酒后驾车出现事故,酒店饭店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饭店不要让开车的消费者喝得醉熏熏;
所以,饭店不要让醉酒者开车,直到他酒醒。
三、经济处罚因地域而不同、因家庭而不同
经济处罚要有相对标准、因地区不同而不同、因家庭不同而不同——让那些“富二代”们为他们的违章行为承担较高的经济处罚,不然的话一个标准下去,顾及大多数人的经济处罚标准让那些有钱人不屑一顾,伤不着脾胃。
四、举报酒后驾车者有奖
凡是发现“醉酒”的疑似车辆,公民均有权力举报,为了保护公民举报的积极性,不光要保护他们的隐私,还要加大奖励力度。
五、强行安装“酒精灭火器”——正在发明中
如果车上安有一种器械,它一碰见酒气就让车子无法启动,而且在一定时间内也无法启动,那该有多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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